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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1年重點工作及責任發布|推廣銅銦鎵硒薄膜太陽能發電和儲能技術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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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021年是實施“十四五”規劃、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為貫徹落實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抓好今年的政府重點工作,根據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省政府第130次常務會議研究確定了2021年13個方面374項重點工作,由省長王清憲負總責,同時明確各項工作的牽頭負責領導、牽頭責任單位和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將把重點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跟蹤督查調度,強化推進落實。

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要把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安徽重要講話指示精神作為做好各項工作的行動指南,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努力保持經濟運行在合理區間,加快打造具有重要影響力的科技創新策源地、新興產業聚集地、改革開放新高地和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區,全面開啟經濟強、百姓富、生態美的新階段現代化美好安徽建設新征程,確保“十四五”開好局,以優異成績慶祝建黨100周年。

一、確保完成全年主要預期目標

1﹒全省生產總值增長8%。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2﹒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增長5%左右。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3﹒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增長9%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農村農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等。

4﹒進出口總額增長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合肥海關、省稅務局、省外匯管理局等。

5﹒固定資產投資增長9%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

6﹒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城鎮居民增收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7﹒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國平均0.7個百分點左右。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農民增收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8﹒城鎮新增就業63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5.5%左右。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9﹒居民消費價格漲幅3%左右。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市場價格調控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10﹒全員勞動生產率9.8萬元/人左右。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11﹒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強度2.34%。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軍民融合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國資委、省稅務局等。

12﹒常住人口城鎮化率提高1.2個百分點左右。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等。

13﹒糧食產量穩定在800億斤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等。

14﹒單位生產總值能耗降低完成國家下達年度目標任務。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管局、省能源局等。

15﹒大氣環境質量、水環境質量等生態環境質量指標完成國家下達年度目標任務。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6﹒主要預期目標月度、季度、年度完成情況協調督導。

牽頭負責領導:王清憲、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各相關部門。

二、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17﹒啟動科技創新攻堅力量體系建設。

(1)全面實施國家實驗室建設專項推進行動,努力打造“航母級”科技創新平臺。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國家實驗室服務保障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發揮磁約束聚變等基礎科學優勢,爭創新的國家實驗室。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等,合肥市政府。

(3)加快建設合肥大科學裝置集中區。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等。

(4)積極創建合肥濱湖科學城。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等。

(5)啟動“量子中心”和“科大硅谷”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合肥市政府。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等。

(6)組建運行未來技術研究院、環境研究院,開工建設中科院臨床研究醫院等前沿交叉研究平臺。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等。

(7)制定省科技創新“攻尖”計劃項目管理辦法,持續動態擴容升級“攻尖”計劃。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投資集團等。

(8)實施500項左右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項目,突破一批“卡脖子”關鍵技術和共性基礎技術難題。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等。

(9)制定實施新階段江淮人才政策,加快推進平臺聚才、政策引才、資助育才、創新用才、服務養才等五大工程。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外辦等。

(10)完善人才培養、流動、使用、評價、激勵保障機制。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外辦等。

(11)支持建設一批創新型人才集聚平臺,備案一批安徽省院士工作站,新建省級引才引智示范基地7家,新引進和扶持提升一批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外辦、省投資集團等。

(12)實施技能提升行動,壯大高技能人才隊伍,新培育高技能人才5萬名。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

18﹒推進企業創新能力建設。

(1)支持領軍企業組建體系化、任務型創新聯合體。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

(2)落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雙百強”規上企業獎勵等政策,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稅務局等。

(3)支持企業與高校共建省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研發平臺,實施重點產學研合作項目50項。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

(4)組建省產業技術創新研究院。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投資集團等。

(5)提升安徽創新館樞紐平臺功能和服務企業能力,培養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合肥市政府。

(6)精心辦好中國(安徽)科技成果轉化交易會。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合肥市政府。

(7)擴大技術轉化小試和中試基地布局,新增20家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8)加強省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運行。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省國控集團等。

(9)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科技支行、開展外部投貸聯動。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安徽銀保監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

(10)新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2000家。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等。

(11)新培育省企業技術中心100個。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合肥海關、省稅務局等。

(12)新增首臺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300項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

三、推動制造業升級和新興產業發展

19﹒實施產業鏈補鏈固鏈強鏈行動。

(1)開展重點產業產業鏈供應鏈設計,編制10個以上產業鏈供應鏈圖譜,實施一批補鏈固鏈強鏈項目。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等。

(2)實施先進制造業集群培育三年行動計劃,推行產業鏈鏈長制和產業集群群長制。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等。

(3)實施產業基礎再造工程,在重大技術裝備、新材料、智能制造工藝等方面實施一批工業“四基”補短板項目。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等。

(4)深化質量提升行動,建設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質量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5)推進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完成集聚區建設目標任務2/3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合肥海關等,合肥、蕪湖、蚌埠市政府。

(6)加強助企紓困,落實減稅降費政策。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稅務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7)設立穩企業保就業紓困專項貸款。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

(8)擴大中小微企業信用貸、首貸、無還本續貸覆蓋面,提高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占比。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安徽銀保監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

20﹒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發展。

(1)實施世界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建設專項行動,大力培育新型顯示、集成電路、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人工智能、智能家電等5個世界級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

(2)加快大眾安徽新能源汽車研發中心和生產基地系列項目落地見效。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國資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外辦、江汽集團等,合肥市政府。

(3)加快蔚來汽車中國總部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合肥市政府。

(4)擴大新能源汽車和智能網聯汽車先發優勢。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5)深化新型顯示、集成電路全產業鏈發展,提升自主可控能力。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

(6)發展分布式能源,推廣銅銦鎵硒薄膜太陽能發電和儲能技術應用。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能源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電力公司等。

(7)建立實施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競爭淘汰機制,開展2020年度省重大新興產業基地評估工作。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推進“三重一創”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8)加快布局第六批重大新興產業工程和專項。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推進“三重一創”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9)加強陶鋁新材料、生物基新材料等高成長性產業布局,培育量子科技、生物制造、先進核能等未來產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軍民融合辦、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21﹒推進傳統產業改造升級。

(1)擴大制造業設備和技術改造投資,實施億元以上技術改造項目1000項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

(2)推廣應用工業機器人8000臺以上,培育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200家。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通信管理局等。

(3)創建綠色工廠50家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4)加快省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園區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等。

(5)推進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試點。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6)培育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50家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等。

(7)新認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100家。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22﹒大力發展數字經濟。

(1)加快建設合肥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爭創國家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試驗區。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數據資源局等,合肥市政府。

(3)高標準建設江淮大數據中心。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地礦局、省稅務局等。

(4)新建5G基站2.5萬個。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加快5G發展專項協調小組成員單位。

(5)建成5G應用場景100個。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加快5G發展專項協調小組成員單位。

(6)培育工業互聯網平臺40個,新增“皖企登云”企業6000家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通信管理局等。

(7)培育數字產業集群。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何樹山、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數據資源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8)支持線上經濟“樞紐型”平臺企業規范健康發展。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數據資源局等。

(9)推進“中國聲谷”擴園增量提質,營業收入同比增長30%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部省共同推進安徽智能語音產業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0)實施“人工智能+”應用示范工程。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推進新一代人工智能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四、著力擴大內需暢通循環

23﹒拓展消費需求。

(1)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基礎性作用,推動汽車、家電等實物消費升級,培育康養家政托育等服務消費。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等。

(2)擴大信息消費規模,培育信息消費創新產品100件左右,建設信息消費體驗中心20個左右。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等。

(3)加強特色商業街區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4)加強社區生活服務中心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5)提質升級文旅消費,建設一批文旅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地礦局等。

(6)實施鄉村旅游“十百千”行動,建設一批鄉村旅游特色產業集群。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等。

(7)擴大“互聯網+”新型消費,啟動建設省級電商直播創新中心。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

(8)落實企業職工帶薪休假制度。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總工會、省工商聯等。

(9)擴大節假日消費。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24﹒擴大有效投資。

(1)加強“兩新一重”、先進制造業、民生保障等領域項目建設,全年新開工億元以上重點項目1800個以上、竣工700個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重點建設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建成安慶—九江高鐵,開工建設沿江高鐵武漢—合肥—南京段,新增鐵路運營里程102公里。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鐵路建設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開工建設蕪宣高速改擴建、太湖至蘄春高速。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省交控集團等,蕪湖、宣城、安慶市政府。

(4)建成固蚌、蕪黃高速和池祁高速池州至石臺段,實現縣縣通高速。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省電力公司、省交控集團等,蚌埠、蕪湖、宣城、池州、黃山市政府。

(5)制定實施高速公路“縣城通”推進方案。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控集團等,亳州、阜陽、六安、黃山市政府。

(6)加快合肥新橋國際機場改擴建項目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國資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民航機場集團等,合肥市政府。

(7)開工建設亳州機場。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亳州市政府。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

(8)開工建設蚌埠機場。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蚌埠市政府。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

(9)建立全省通用航空飛行服務平臺。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軍民融合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資委、民航安徽監管局、民航安徽空中交通管理分局等,合肥市政府。

(10)開展巢湖流域排洪暢通安全、江淮分水嶺地區和淮河以北地區水資源優化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水利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林業局、淮委、省引江濟淮集團等。

(11)開工建設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區、華陽河蓄滯洪區等工程。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水利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等。

(12)引江濟淮主體工程完成投資125億元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引江濟淮工程領導小組辦公室。

協同責任單位:省引江濟淮工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3)用好地方政府新增專項債券政策。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資委等。

(14)常態化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激發社會投資活力。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5﹒完善現代流通體系。

(1)加快合肥國際航空貨運集散中心建設,爭取增加國際航空貨運班線。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林業局、合肥海關、省民航機場集團等。

(2)加快蕪湖(京東)航空貨運樞紐港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合肥海關、省民航機場集團等,蕪湖、宣城市政府。

(3)加強中歐班列集結中心示范工程創建。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合肥海關等。

(4)持續擴大中歐班列覆蓋面。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合肥海關等,合肥市政府。

(5)支持合肥、蚌埠、阜陽、蕪湖、安慶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港航集團等,合肥、蚌埠、阜陽、蕪湖、安慶市政府。

(6)制定并實施新一輪港航資源整合方案,進一步做大做強省港航集團主業和臨港經濟。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國資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港航集團等。

(7)提升蕪湖—馬鞍山、安慶江海聯運樞紐功能。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國資委、合肥海關、安徽出入境邊檢總站、省港航集團等,馬鞍山、蕪湖、安慶市政府。

(8)實施冷鏈物流設施提質增效工程,建立全省冷鏈物流重大項目庫,積極推進冷鏈物流項目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等。

(9)推進合肥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黃淮海(宿州)智慧物流產業園等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等,合肥、宿州市政府。

(10)實施縣城配送投遞設施提檔擴面工程。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郵政管理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等。

(11)推動農貿市場改造升級。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12)新增限額以上商貿流通企業1000家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等。

五、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26﹒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

(1)制定加快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實施意見,設立5年過渡期,保持現有主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扶貧辦。

協同責任單位: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扶貧辦。

協同責任單位: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實施脫貧地區鄉村特色產業發展提升行動,完善“四帶一自”產業幫扶機制。建成符合標準、達到帶動增收要求的農業特色產業園區3200個以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動脫貧戶數量達22萬戶。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省扶貧辦、省供銷社、省工商聯、省農科院等。

(4)鞏固易地搬遷脫貧成果,完善后續配套政策。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5)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帶動更多脫貧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業增收。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業局、省扶貧辦等。

(6)統籌運用公益崗位,帶動更多脫貧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業增收。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業局、省扶貧辦等。

27﹒保障糧食和耕地安全。

(1)確保全年糧食播種面積10940萬畝。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糧食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規范耕地占補平衡,嚴格新增耕地核實認定和監管,嚴格補充耕地入庫管理。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等。

(3)開展農村亂占耕地建房等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排查治理。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4)新建高標準農田500萬畝。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水利廳等。

(5)制定《安徽省農業種質資源保護與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加強農業種質資源調查收集工作,支持農業種質資源保護場(區、庫、圃)建設、完善與運行。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科院、安徽農業大學等。

(6)開展良種重大科研聯合攻關,有序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應用,支持種業龍頭企業建立健全商業化育種體系,培育現代種業產業集群。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科院、安徽農業大學等。

(7)抓好生豬穩產保供,加強動物疫病防控,年末生豬存欄1408萬頭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生豬生產恢復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8﹒提高農業質量效益和競爭力。

(1)新增“三品一標”農產品1000個,新建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示范基地100個。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等。

(2)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特色農產品保險占比達23%。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等。

(3)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建設,爭取認定第三批國家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園2家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4)推進農村科技示范園區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5)提升農產品加工業“五個一批”工程,新增產值超10億元龍頭企業10家,產值超50億元加工園區3家,新培育農村產業發展帶頭人1萬名。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6)持續提升農村電商發展水平,農村產品網絡銷售額達800億元。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供銷社等。

29﹒實施鄉村建設行動。

(1)開展空間布局、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事業等縣域統籌。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扶貧辦等。

(2)提質建設農村公路3000公里。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扶貧辦等。

(3)進一步健全農村快遞物流寄遞體系,“快遞進村”覆蓋率達85%。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郵政管理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等。

(4)深入實施農村人居環境“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動”,完成農村改廁40萬戶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等。

(5)秸稈、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分別達91%和81%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6)促進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傾斜,實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改善鄉村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7)促進醫療衛生資源向農村傾斜,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開展鄉村醫生定向委托培養行動計劃。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醫保局、省數據資源局等。

(8)促進公共文化資源向農村傾斜。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9)促進養老服務資源向農村傾斜,繼續推進縣級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年內完成率達到80%。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等。

(10)推進鄉村治理試點示范創建。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30﹒深化農村改革。

(1)穩妥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30年試點工作,完善農村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等。

(3)穩慎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4)鞏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探索賦予農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新增集體經濟強村150個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等。

(5)提高農村“三變”改革質量,開展改革的村達70%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等。

六、推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和區域協調發展

31﹒深入推進長三角一體化合作共建。

(1)繼續推進14個重點協同事項落地落實。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省數據資源局、省地礦局、合肥海關等。

(2)深度融入G60科創走廊建設,開展重點產業產業鏈供應鏈協同,參與制定和實施長三角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方案,實施一批科技創新聯合攻關專項。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合肥、蕪湖、宣城市政府。

(3)推進長三角跨省市軌道交通建設,加快合肥—新沂高鐵安徽段、滁州—南京城際鐵路滁州段、馬鞍山—南京城際鐵路馬鞍山段建設,力爭開工建設馬鞍山—鎮江(揚州)城際鐵路安徽段。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鐵路建設協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4)加快共建世界級港口群。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國資委、省引江濟淮集團、省港航集團等。

(5)加快共建世界級機場群。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民航機場集團等。

(6)建設長三角特高壓電力樞紐,加快白鶴灘—浙江特高壓工程前期工作,加快蕪湖至銅北、金寨抽水蓄能電站送出等重點電網工程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電力公司。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省能源局等。

(7)全面落實2021年度長三角地區“一網通辦”工作要點,實現60類高頻電子證照國家標準化應用,擴大與滬蘇浙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覆蓋面。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8)擴大居民服務“一卡通”覆蓋面。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居民服務“一卡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9)分類規劃建設五個“區塊鏈接”,建設頂山—汊河、浦口—南譙、江寧—博望等省際毗鄰地區新型功能區。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推動長三角地區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0)深入論證謀劃“一地六縣”長三角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產業集中合作區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推動長三角地區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2﹒推進“一圈五區”發展提標升級。

(1)提升合肥都市圈能級,有序推動都市圈擴容提質,編制合肥都市圈“十四五”規劃。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合肥都市圈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加強合六經濟走廊和合淮、合巢、合滁產業走廊產業鏈布局,持續實施合六經濟走廊、合淮產業走廊發展規劃,推動合巢產業新城建設,開展合滁產業發展前期研究。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合肥、淮南、滁州、六安市政府。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

(3)構建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新鏈和產業鏈融合平臺,開展國家級高新區“一區多園”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科技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合肥、蚌埠、蕪湖市政府。

(4)提升發展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增強新興產業發展引領能力。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推進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5)加強皖北承接產業轉移集聚區政策集成,提升產業承接平臺功能。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加快皖北地區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6)推進皖西大別山革命老區振興,發展適應性產業和特色經濟。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林業局、省扶貧辦等。

(7)深化皖南國際文化旅游示范區建設,打造杭黃世界級自然生態和文化旅游廊道。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體育局、省林業局等,宣城、黃山市政府。

(8)支持資源型地區轉型發展。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國資委、省能源局等。

(9)培育一批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縣域經濟振興工程推進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3﹒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1)健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機制,推動100萬農業轉移人口落戶城鎮。

牽頭負責領導:李建中。

牽頭責任單位:省公安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等。

(2)啟動城市更新行動,實施城市生態修復和功能完善、防洪體系建設、內澇治理工程。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應急廳、省人防辦、省地礦局等。

(3)推進城市地下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和運行安全監測系統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數據資源局等。

(4)改造城鎮老舊小區1000個以上,新建城市綠道500公里,新增城市公共停車泊位5.2萬個,建成充電樁1.5萬個。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等。

(5)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新籌集公租房2916套,新開工棚戶區改造14.92萬套、基本建成12.63萬套。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等。

(6)依法穩妥在人口較大縣城開展街道設置試點。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七、深化重點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34﹒縱深推進“放管服”改革。

(1)實施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健全我省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對標一流制定實施創優營商環境提升行動20個專項方案。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公布安徽省“證照分離”改革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王翠鳳、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司法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商事制度改革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3)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王翠鳳、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府辦公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商事制度改革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4)在全省推開深化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試點,推進市場監管領域“企業注銷+行政許可注銷”聯動辦理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數據資源局、省稅務局等。

(5)加快智慧監管建設,建成“互聯網+市場監管”系統(一期),加快推進智慧食品安全監管平臺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等。

(6)拓展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覆蓋范圍,部門聯合抽查占比達25%,信用風險分類差異化抽查措施應用率達30%。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商事制度改革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7)優化提升“互聯網+營商環境監測”系統,充實監測評價指標,開展監測評價,推動以評促改、以評促優。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創優“四最”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8)全面實行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負面清單+自主承諾”登記制度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各市政府。

(9)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豐富“跨省通辦”線上專區服務內容,實現開具戶籍類證明等74項事項“跨省通辦”。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省醫保局、省殘聯、省郵政管理局等。

(10)深化開發區法定機構改革試點。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合肥、馬鞍山市政府。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11)加快開發園區“標準地”改革,全省省級以上開發區全面推行“標準地”制度,新增產業用地不低于20%按照“標準地”供地。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應急廳、省數據資源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各市政府。

(12)拓展和優化“四送一服”平臺,強化大數據分析應用,推動政策及時精準落地。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四送一服”雙千工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5﹒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

(1)落實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政策。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等。

(2)探索建立知識產權質押風險補償機制,推廣專利權質押貸款保證保險。推動合肥市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重點城市建設,設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基金和知識產權產業運營基金。推動中小科技企業開展專利權質押融資保證保險業務。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省擔保集團等,合肥市政府。

(3)建設中國(合肥)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

協同責任單位:省知識產權強省建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4)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推進政務數據歸集匯聚和有序共享開放。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省政府辦公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等。

36﹒深化國資國企、財稅金融等領域改革。

(1)深入開展國企改革三年行動。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國資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國企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專業化整合,支持具備條件的省屬企業集團及其子公司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和股權多元化改革,加快國有企業上市進程和骨干員工持股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國資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證監局等。

(3)加強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功能建設,不斷提升“兩類”公司規模實力和經營水平。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國資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投資集團、省國控集團等。

(4)深入實施預算績效管理。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5)推進省以下重點領域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6)健全地方稅體系,做好稅收法定和稅制改革工作,確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法》在我省順利實施。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7)深化農商行管理體制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信社。

協同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

(8)推動更多企業首發上市。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安徽證監局等。

(9)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安徽證監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等。

(10)擴大省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企業融資覆蓋率。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安徽證監局等。

37﹒大力發展民營經濟。

(1)健全企業服務平臺體系,完善“皖企服務云”平臺功能,培育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40家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2)深入開展“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行動,培育300個“專精特新”及“冠軍”企業。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等。

(3)持續實施民營經濟上臺階行動計劃,破除制約民營企業發展的各種壁壘。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4)開展民營經濟“雙百”表彰。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商聯。

協同責任單位:省百家優秀民營企業和百家優秀民營企業家評選委員會成員單位。

(5)依法保護企業家合法權益。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民營經濟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八、加快自貿試驗區建設,推進更高水平開放

38﹒全面展開自貿試驗區建設。

(1)實施自貿試驗區專項推進行動計劃。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安徽自貿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推動制定自貿試驗區條例,建立賦權特別清單。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司法廳。

協同責任單位:安徽自貿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深化投資領域改革,建立外商投資全流程服務新模式。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外辦、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合肥海關、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4)優化貿易監管服務體系,推進通關便利化。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合肥海關、省港航集團、省民航機場集團等。

(5)推進第三方檢驗結果采信,選擇符合政策條件的企業和商品試點實施。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合肥海關。

(6)支持內銷選擇性征收關稅政策實施。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合肥海關。

協同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等。

(7)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實施資本項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試點,探索開展離岸金融業務。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人行合肥中心支行。

協同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安徽銀保監局等。

(8)發揮制度創新優勢,加快發展處于供應鏈前端的現代服務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等。

(9)啟動建設一批聯動創新區。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安徽自貿試驗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39﹒擴能升級對外開放平臺。

(1)支持合肥空港綜合保稅區申建,推動安慶綜合保稅區封關運行。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合肥海關等。

(2)推進合肥、蕪湖、安慶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建設,全省跨境電商交易額增長40%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合肥海關、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省外匯管理局等,合肥、蕪湖、安慶市政府。

(3)推動阜陽、九華山、蕪宣等機場口岸開放。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合肥海關、安徽出入境邊檢總站等,阜陽、蕪湖、宣城、池州市政府。

(4)高水平舉辦世界制造業大會。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何樹山、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世界制造業大會執委會成員單位。

(5)高水平舉辦“六百”項目對接活動。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外辦、省臺辦、省國資委、省工商聯、省僑聯等。

(6)辦好世界顯示產業大會。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

協同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

(7)籌辦中國(合肥)國際園林博覽會。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

協同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局等。

(8)加強對臺工作。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臺辦。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臺聯、合肥海關等。

(9)加強港澳工作。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港澳辦。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合肥海關等。

(10)加強僑務工作。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僑辦。

協同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外辦、省僑聯等。

(11)聚焦RCEP、中東歐“17+1合作”、德國等重點國別地區,積極拓展國際友城關系,推動各領域務實合作。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外辦。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僑辦、省僑聯等。

40﹒推動外貿外資穩定發展。

(1)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國際產能合作。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外辦、省國資委、省地礦局等。

(2)把握RCEP市場開放機遇,加大對協定成員國市場開拓力度。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合肥海關、省稅務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3)開展中小外貿企業成長行動計劃。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合肥海關、省稅務局、省外匯管理局、安徽銀保監局等。

(4)擴大內外銷產品“同線同標同質”實施范圍。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等。

(5)推進合肥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等,合肥市政府。

(6)推進合肥國家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范區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合肥海關、省稅務局、省外匯管理局等,合肥市政府。

(7)推進蚌埠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合肥海關、省稅務局、省外匯管理局等,蚌埠市政府。

(8)全面實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健全外商投資促進和服務體系。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外辦等。

九、持續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態建設

41﹒深入推進污染防治。

(1)深化柴油貨車污染治理。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2)深化工業爐窯綜合整治。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

(3)深化揮發性有機物專項治理行動。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4)加強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5)推進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改造城市市政污水管網800公里以上,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40萬噸。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等。

(6)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等。

(7)強化土壤污染治理修復和風險管控。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省地礦局等。

(8)加強危險廢物收集處理,完善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合理布局集中處置設施。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礦局等。

(9)加強醫療廢棄物收集處理,完善收集轉運處置體系,合理布局集中處置設施。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礦局等。

(10)加強農業生產廢棄物收集處理。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等。

(11)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新增城市生活垃圾日處理能力1500噸。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商務廳、省管局等。

(12)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繼續開展化肥施用定額制試點,2021年農藥使用量與基期相比負增長。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農科院等。

(13)持續推進塑料污染全鏈條治理,促進生物基可降解替塑產品研發推廣。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郵政管理局等。

(14)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推動以排污許可制度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監管制度體系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稅務局、省電力公司等。

(15)實施污染防治精細化差異化監管。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氣象局等。

(16)持續抓好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排查整治。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42﹒加強生態保護修復。

(1)深化“三大一強”專項攻堅行動。制定實施升級版方案,開展長江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深入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修復和環境治理,持續改善長江生態環境和水域生態功能。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應急廳、省林業局等。

(2)持續推進長江生態廊道提升工作。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林業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等。

(3)持續推進長江生態環境污染治理“4+1”工程。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

協同責任單位:省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4)長效落實長江“十年禁漁”管理機制,健全禁漁執法監管網絡。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長江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協同責任單位:省長江禁捕退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5)推進全國林長制改革示范區建設,健全“五綠”協同推進體制機制。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林業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級林長會議成員單位。

(6)加強天然林保護。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林業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等。

(7)實施一批重點河湖生態保護治理項目。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等。

(8)實施一批重點濕地生態保護治理項目。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林業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等。

(9)推進環巢湖生態示范區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合肥市政府。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

(10)擴大新安江—千島湖生態補償試驗區建設成果。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黃山市政府。

(11)完善沱湖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制定《沱湖流域生態補償機制“十大工程”三年行動計劃重點工作任務清單》,推動沱湖流域基礎信息“一張圖”繪制工程等重點工程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淮北、宿州、蚌埠市政府。

(12)完善滁河流域生態補償機制。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合肥、滁州、馬鞍山市政府。

(13)探索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等。

43﹒統籌推進節能減排減碳。

(1)制定實施碳排放達峰行動方案,開展發電行業碳排放配額分配和清繳,開展林業碳匯交易試點,編制省級碳排放清單。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節能減排與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嚴控高耗能產業規模和項目數量。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等。

(3)推進“外電入皖”,全年受進區外電260億千瓦時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能源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電力公司等。

(4)推廣應用節能新技術、新設備。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能源局等。

(5)完成電能替代60億千瓦時。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能源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等。

(6)推進綠色儲能基地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能源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省電力公司等。

(7)建設天然氣主干管道160公里,天然氣消費量擴大到65億立方米。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能源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林業局等。

(8)擴大光伏、風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新增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100萬千瓦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能源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省電力公司等。

(9)提升生態系統碳匯能力,完成造林140萬畝。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林業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等。

十、進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44﹒促進教育發展更加公平更高質量。

(1)啟動實施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五大行動。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體育局等。

(2)深化思政課改革創新,加強國家級、省級重點馬克思主義學院、理論學科建設,實施“三全育人”綜合改革試點省暨高校思想政治能力提升計劃。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3)新建、改擴建公辦幼兒園299所,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80.5%。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4)實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積極爭創3個以上國家級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縣(市、區)。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5)鄉村中小學智慧學校覆蓋率提高到72%,非貧困縣農村小規模學校(教學點)智慧學校建成率達50%。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等。

(6)鞏固和完善加強中小學教師待遇優先保障機制,依法依規落實教師待遇政策,確保全省各地中小學(含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

(7)支持各縣新建、改擴建普通高中學校,實施縣域普通高中育人質量提升計劃,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8)修改完善《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及配套制度,穩妥推進高考綜合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成員單位。

(9)實施職業教育提質培優三年行動計劃,遴選一批省級職業教育創新發展實驗區建設試點項目,開展中職學校辦學水平分類達標示范建設,100所以上中職學校達到B類學校辦學水平,其中部分學校達到A類學校辦學水平。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職業教育部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10)加強高校基礎學科和高峰學科建設,出臺支持高等學校學科建設若干政策,重點支持10個左右I類高峰學科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

(11)系統推進“雙一流”建設和地方高水平大學建設。修訂完善特色、應用型、技能型高水平大學建設標準,實施一流專業建設和一流課程建設“雙萬計劃”。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12)啟動實施第三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21—2025年),鞏固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殘聯等。

(13)籌建安徽特殊教育學院。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殘聯。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14)完善終身學習體系。加快建設安徽省終身教育學分銀行,持續推進安徽繼續教育網絡園區建設,加快發展老年教育。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省總工會等。

(15)支持和規范民辦教育。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45﹒加強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

(1)擴大援企穩崗擴就業支持性措施覆蓋面。分類定制高校畢業生、農民工、退役軍人、退捕漁民、殘疾人等重點群體就業服務,多渠道托底安置就業困難人員,保持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2)深入開展“2+N”招聘活動,分行業、分群體舉辦招聘會,利用安徽公共招聘網多渠道全方位搭建線上對接服務平臺,提升“互聯網+就業服務”網絡平臺功能。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退役軍人廳、省國資委、省扶貧辦、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工商聯、省殘聯等。

(3)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加強新職業推廣應用力度,開展針對性培訓,支持發展多渠道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省總工會、省稅務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4)深入開展根治欠薪行動,加強勞動保障監察日常巡查執法,整治突出違法行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市政府。

(5)健全托育服務標準規范體系,新增105家普惠托育機構。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等。

(6)推動基本醫療保險省級統籌。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醫保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各市政府。

(7)推動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省級統籌。

牽頭負責領導:周喜安。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稅務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各市政府。

(8)啟動養老服務新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養老服務廳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9)建設一批康復輔助器具特色產業園,開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第二批國家綜合創新試點。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10)強化城市低收入群體等困難群眾動態監測預警,出臺《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庫,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給予社會救助。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醫保局、省數據資源局等。

(11)建立分層分類的梯度救助制度體系,針對不同類型的困難群眾,分別給予相應的基本生活救助、專項救助、急難社會救助。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醫保局、省數據資源局等。

46﹒全面推進公共衛生體系建設。

(1)改革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數據資源局等。

(2)提升重大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早期監測預警能力。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外辦、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省數據資源局等。

(3)實施113個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項目。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等,各市政府。

(4)加快建設省公共衛生臨床中心和區域性傳染病救治中心。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等,合肥、蚌埠、阜陽、蕪湖、安慶市政府。

(5)推進國家區域醫療中心建設,推動省域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和均衡布局。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等,阜陽、安慶市政府。

(6)推進省級區域專科醫療中心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保局等。

(7)開展城市社區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標準化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醫保局等。

(8)完成2.6萬名城鎮低保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免費篩查。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婦聯。

協同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等。

(9)對農村適齡婦女開展宮頸癌和乳腺癌免費篩查。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婦聯等。

(10)加快“互聯網+醫療健康”示范省建設,推進智慧醫院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數據資源局等。

(11)實施“江淮名醫”“徽鄉名醫”培養工程。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12)開展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行動。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13)支持亳州打造“世界中醫藥之都”。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現代醫療和醫藥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省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14)深入開展愛國衛生運動。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成員單位,各市政府。

(15)實施全民健身設施補短板行動,建成3000個全民健身場地設施。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體育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47﹒提升文化建設水平。

(1)啟動實施“十四五”烈士紀念設施提質改造工程。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退役軍人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2)加快省文化館新館、省非遺館等項目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合肥市政府。

(3)制定《安徽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21—2025年)》。深化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改革,支持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試點示范。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

(4)支持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編制大運河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專項規劃、大運河文化旅游融合發展規劃。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等,淮北、宿州市政府。

(5)推進鳳陽明中都、含山凌家灘、蚌埠雙墩、蚌埠禹會村、淮南壽春城等國家遺址公園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等,蚌埠、淮南、滁州、馬鞍山市政府。

(6)加強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舉辦第五屆中國非遺傳統技藝大展、第八屆中國農民歌會、第九屆中國(安慶)黃梅戲藝術節、第十三屆安徽國際文化旅游節。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生態環境廳等,宣城、黃山市政府。

(7)繁榮發展廣播影視事業,推動廣播電視精品創作,推進媒體融合發展,加快智慧廣電工程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廣電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安徽廣播電視臺等。

(8)支持舉辦第六屆中國國際動漫創意產業交易會。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蕪湖市政府、省廣電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9)繁榮發展參事文史事業。

牽頭負責領導:潘朝暉。

牽頭責任單位:省參事室。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等。

(10)推動哲學社會科學創新發展。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社科院。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文聯、省社科聯等。

48﹒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

(1)深化街道服務管理創新,開展“社區萬能章”治理專項行動,出臺一批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持續推進城鄉社區減負增效。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等。

(2)扎實推進智慧社區建設試點,完善“網絡化+網格化”基層社會治理模式。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數據資源局等。

(3)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實施社區現代化治理工程。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數據資源局等。

(4)重點培育行業協會商會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等社會組織,全面提升社會組織黨建“兩個覆蓋”水平,省級社會組織黨組織覆蓋率力爭再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級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

(5)編制婦女、兒童發展規劃綱要(2021—2030年),深入實施婦女、兒童法律援助項目,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婦兒工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扶貧辦、省總工會、團省委、省紅十字會等。

(6)加強老年人合法權益保障。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扶貧辦、省紅十字會等。

(7)加強殘疾人合法權益保障。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殘聯。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總工會、省婦聯、團省委等。

(8)發展紅十字事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紅十字會。

協同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等。

(9)發展慈善事業。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等。

(10)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深入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宣傳教育和創建工作,促進民族團結、宗教和睦。

牽頭負責領導:李建中。

牽頭責任單位:省民委(省宗教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省民委委員單位。

(11)進一步做好援藏援疆工作。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對口支援西藏、新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省援藏工作隊、省援疆指揮部。

十一、扎實推進平安安徽建設

49﹒著力防范化解風險。

(1)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倡導競爭文化。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廣電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

(2)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深入推進放心滿意消費創建活動。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消費者權益保護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3)推進地方金融監管立法。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司法廳等。

(4)推廣省地方金融“互聯網+監管”平臺應用。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數據資源局、安徽銀保監局等。

(5)穩妥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機構風險。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工作領導小組(省防范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6)穩妥化解重點企業信用違約風險。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外辦、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府信訪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安徽證監局等。

(7)完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審計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各市政府。

(8)推動地方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發展。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國資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

協同責任單位:各市政府。

50﹒加快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1)推進“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深入開展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實現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雙下降”。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應急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

(2)開展“食安安徽”品牌建設,建立品牌標準體系,制定食品安全示范縣評價標準。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

(3)實施藥品安全對標提升行動,修訂《安徽省藥品和醫療器械使用監督管理辦法》,建立長三角區域藥品檢查員合作培養機制,開展省級藥品安全示范性應急演練。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藥監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藥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

(4)推進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應急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地礦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

(5)開展綜合減災示范縣(市、區)、社區創建。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應急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等。

(6)建設自然災害救援基地。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應急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

(7)加強應急隊伍體系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應急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安全生產委員會成員單位。

(8)加強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應急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減災救災委員會成員單位。

(9)加強應急廣播體系建設,完成31個縣(市、區)的農村應急廣播民生工程建設,累計完成全省60%縣區應急廣播建設任務。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廣電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應急廳、省氣象局等。

(10)推進“智慧應急”試點省建設,加快建設“6+N”重點領域監測預警、指揮調度、搶險救援“三大系統”。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應急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省數據資源局、省能源局、省地礦局、安徽煤監局、省氣象局、省地震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等。

51﹒加強社會穩定和安全工作。

(1)扎實開展集中治理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專項工作,推進“最多訪一次”試點。

牽頭負責領導:李建中。

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信訪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2)深化“雪亮工程”建設應用,推進智慧安防小區建設。

牽頭負責領導:李建中。

牽頭責任單位:省公安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通信管理局等。

(3)常態化機制化開展掃黑除惡斗爭,鞏固深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果。

牽頭負責領導:李建中。

牽頭責任單位:省公安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政府信訪局、省國家安全廳、省稅務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省武警總隊等。

(4)深入開展“守護平安”系列行動,推進立體化信息化智能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扎實推進“凈網2021”專項行動,依法打擊各類犯罪。

牽頭負責領導:李建中。

牽頭責任單位:省公安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司法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銀保監局等。

(5)精心組織實施國防動員體制改革,確保高質量完成改革任務。

牽頭負責領導:李建中。

牽頭責任單位:省國動委綜合辦、省人防辦。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委軍民融合辦、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等。

(6)加強雙擁優撫工作,開展新一輪省級雙擁模范城(縣)創建考評工作。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退役軍人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7)強化人民防空工作,全省新增人防工程面積360萬平方米以上,為社會提供地下停車位5萬個以上。

牽頭負責領導:李建中。

牽頭責任單位:省人防辦。

協同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

(8)健全退役軍人工作體系和保障制度,全力推進服務中心(站)建設,持續深化退役軍人工作事業單位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退役軍人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衛生健康委等。

(9)完善軍民科技協同創新平臺體系,發展壯大一批軍民通用性強的戰略性新興產業。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委軍民融合辦。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

十二、毫不放松抓好常態化疫情防控

(1)全面做好“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健全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精準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機制。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疫防辦。

協同責任單位:各市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省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成員單位。

(2)構建“1+5+N”重大疫情分級分層分流醫療救治體系。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各市政府。

(3)強化監測預警、核酸檢測、醫療救治、流調溯源等能力建設和應急物資保障。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疫防辦。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紅十字會等,各市政府。

(4)做好疫苗緊急使用和預防接種工作。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疫防辦。

協同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等,各市政府。

(5)加強入境人員閉環管理和進口冷鏈食品、非冷鏈物品風險管控。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疫防辦。

協同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合肥海關等,各市政府。

(6)堅持聯防聯控、群防群控,筑牢社區和農村疫情防控陣地,確保不出現規模性輸入和反彈。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疫防辦。

協同責任單位:各市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省疫情防控應急綜合指揮部成員單位。

十三、提升政府履職能力

(1)全面實行“全省一單”權責清單制度,省級行政權力再精簡20%。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省數據資源局等。

(2)深化市場監管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張紅文。

牽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等。

(3)深化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等。

(4)深化交通運輸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何樹山。

牽頭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等。

(5)深化文化市場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等。

(6)深化農業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張曙光。

牽頭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委編辦、省司法廳等。

(7)全面實施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推深做實7×24小時不打烊“隨時辦”服務機制,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

牽頭負責領導:章曦。

牽頭責任單位:省數據資源局。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市政府。

(8)在全省政府系統開展專業化能力提升行動,提高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牽頭負責領導:王清憲。

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市政府。

(9)編制《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實施方案,及時啟動全國第二批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司法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成員單位。

(10)推進科技創新、公共衛生、生態文明、防范風險等重點領域立法。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司法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林業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藥監局、省地震局等。

(11)啟動實施“八五”普法,加強與實施民法典相關聯的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廢止工作。

牽頭負責領導:王翠鳳。

牽頭責任單位:省司法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12)推進審計全覆蓋和結果運用。

牽頭負責領導:鄧向陽。

牽頭責任單位:省審計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13)深入推進政府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強化巡視成果運用。

牽頭負責領導:王清憲。

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14)弘揚狠抓落實的工作作風,堅持“三嚴三實”,主動擔當作為,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堅決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牽頭負責領導:王清憲。

牽頭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協同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21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