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資委3月19日轉發《國家發改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進一步淘汰煤電落后產能 促進煤電行業優化升級的意見>》,按照等容量替代原則,無法全額落實關停容量指標的項目,缺額部分可利用當量平價風電光伏容量替代。替代方案應按規定程序進行評估或核定。